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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基金托管业务存在问题,苏州银行被出具警示函

  • 房产
  • 2025-04-11 21:06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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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,江苏证监局发布公告称,江苏证监局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托管业务进行了现场检查。经查,该行基金托管业务存在以下问题:

  一、人员管理方面,个别核心业务岗位人员不具备2年托管业务从业经验。

  二、估值核算方面,针对个别所托管基金估值对账不一致的情况,未及时处理并向基金管理人提示反馈。

  三、内部控制方面,内控稽核部同时承担投资监督和稽核管理职责;公司资产托管系统个别产品基本信息录入有误。

  上述行为违反了《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72号)第八条、第十四条、第十九条、第二十六条的规定。依据《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》第四十条的规定,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该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。该行应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,并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天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,江苏证监局将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。

 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,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,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复议与诉讼期间,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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