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务部于3月22日宣布,经过复审裁定,如果终止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间苯二酚的反倾销措施,倾销行为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,对中国相关产业造成损害。因此,商务部建议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。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该建议决定自2025年3月23日起,对来自日本的间苯二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,为期五年。
早在2013年3月22日,商务部就发布了公告,宣布从2013年3月23日开始对来自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间苯二酚征收反倾销税,税率分别为40.5%和30.1%,实施期限为五年。到了2019年3月22日,商务部再次发布公告,决定延长这一反倾销措施五年。
2024年3月22日,鉴于中国间苯二酚产业的申请,商务部启动了针对日本进口间苯二酚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调查。值得注意的是,由于美国已不再生产间苯二酚,且未收到相关续期申请,因此从2024年3月23日起,对美国进口间苯二酚的反倾销措施将终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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